NG体育为有效结合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NG体育,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摆脱债务枷锁,实现执行程序有效退出NG体育,促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院积极探索“终本清仓”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近期,已成功办结两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企业破产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为常态化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现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院有尚未执结的被执行案件,户籍所在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在本院辖区的自然人,企业注册地、生产经营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在本院辖区的个体工商户,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本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三、债务人应当在申请时向本院书面报告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名下的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工具中的财产、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债务人的财产已出租NG体育、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申报;债务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债务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应当一并申报。
四、本院裁定终结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后,对于同意免除债务人剩余债务的执行案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为由终结对债务人的执行。对于不同意免除债务人剩余债务的执行案件,在符合行为考察期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五、自本院受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之日起至程序终结之日或者债务人行为考察期满之日止,债务人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商务舱NG体育、头等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二等及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文书资料,并根据管理人要求及时完整移交,不得擅自处分其所有的财产;
(五)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或者需要离开住所地时,及时向人民法院、管理人报告;
上述第(一)至第(三)项的规定,适用于与债务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七、债务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院将依法予以训诫、拘传、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配合或协助人民法院、管理人调查,拒不回答询问,或者拒不提交相关资料;
(三)故意实施或者协助实施隐匿NG体育、转移、毁损、不当处分财产、财产权益及财务凭证等资料物件,或者其他不当减少财产价值的行为;